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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调查、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历名称及获得工夫 | 初次进入的事业单位、工夫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工夫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何俊峻 | 女 | 1972.10 | 浙江凯时6 公共管理 | 本科 硕士 | 副教授 2006.12 | 宁波师范学院 1994.08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分配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五级职员、专技五级) | 2006.07 2010.12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基础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五级职员、专技五级)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凯时6凯时6凯时6电话:0574-88222766、88223220,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3.反映状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精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