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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16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6年3月23日)规定程序,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经过公开报名、一致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讨择优确定下列3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教师 | 夏晴 | 女 | 1984.01 | 浙江凯时6/药物化学 | 研讨生/博士 | 高级工程师(2014.12) |
教师 | 陈慧梅 | 女 | 1988.04 | 厦门凯时6/环境工程 | 研讨生/博士 | |
教师 | 孙妍 | 女 | 1987.01 | 上海交通凯时6/生物学 | 研讨生/博士 | 2017年应届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凯时6凯时6凯时6电话:0574-88222766、88222717
联系人: 周老师、孙老师
3、请反映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精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