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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规则,经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研讨择优确定下列4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1 | 教师 | 李伟 | 男 | 1989.12 | 江西中医药凯时6 药物化学专业 | 研讨生/硕士 | 编外 |
2 | 教师 | 李淑娟 | 女 | 1991.05 | 浙江凯时6 药物制剂专业 | 研讨生/硕士 | 编外 |
3 | 教师 | 谢凯时6 | 女 | 1989.12 | 华中农业凯时6 运用化学专业 | 研讨生/硕士 | 编外 |
4 | 综合秘书岗 | 富争 | 女 | 1985.12 | 东南师范凯时6 本国言语学及运用言语学专业 | 研讨生/硕士 | 编外 |
1、公示期限为3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凯时6凯时6凯时6电话:0574-88222766、88222717
联系人:周老师、孙老师
3、请反映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精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