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公告
当前地位: 首页 -> 告诉公告 -> 注释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公示

来源:     审核人:    工夫:2016-08-16    作者:    点击:    

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调查、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历名称及获得工夫

初次进入的事业单位、工夫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工夫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熊瑾

1969.12

江西师范凯时6

汉言语文学专业

本科

中学高级教师

2004.11

南昌县职业高级中学

1991.08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分配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

专技六级

2015.11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辅导员

专技七级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凯时6凯时6凯时6电话:0574-88222766、88223220,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3.反映状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精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