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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育零碎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告诉

来源:     审核人:    工夫:2009-06-24    作者:    点击:    

各系部、中心、各处室:

根据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零碎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零碎先进工作者评选引荐工作的告诉》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引荐工作的告诉》精神,请各系部、中心、处室在全校兼任教师范围内引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各一名、在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管理部门引荐全国教育零碎先进工作者一名,在辅导员中引荐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一名,在思政课教师中引荐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管理论课教师一名,引荐全国教育零碎先进集体(可以引荐学校或学校二级机构)一名(评选条件见有关文件)。请将评选结果于27日前报人事处。(有关表格从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下载。

人事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